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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2015级研究生: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质量,近期将对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内容要求进行总结,填写《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并撰写结题报告,同时准备好支撑材料。

二、项目结题方式

结题验收以结题答辩与研究成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单位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答辩。  

三、时间安排

1、结题答辩

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完成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答辩。

2、结题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支撑材料即成果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各一份(每个项目材料用信封袋独立装袋,并在封面标注清姓名、学号、项目编号、所在学院),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四、结题验收结果

1、结题答辩合格,且研究成果符合结题条件的,则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合格”。

2、结题答辩合格,但研究成果不符合结题条件的,则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延期结题”。

3、结题答辩不合格,且研究成果不符合结题条件的,则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对于项目结题结果为“延期结题”或“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将延期获得学位证书。

望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按时完成结题材料的提交,并准时参加结题答辩。

2015级创新基金名单及项目名称见附件2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研究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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