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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点击量:

关于填报《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内专家初评,校外专家盲审,各项综合评分,学校确定了2018年度资助23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以促进创新基金的科学管理和成果产出,现要求获得立项的研究生填报《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目标责任书》(附件)。

研究生创新基金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的起止日期2018年05月-2019年6月。中期检查的日期为2018年11月。

2、接受基金资助的研究生,至少应完成以下成果要求中的1项,方可结题: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与获资助项目相关期刊论文2篇。会议论文被CPCI-S、CPCI-SSH、EI收录者可认同为1篇核心期刊论文;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与获资助项目相关期刊论文1篇,被SCI、SSCI、A&HCI或EI收录;

(3)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身份、西安工程大学为申请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处于公开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导师签字承诺责任跟踪并上报最终结果;

(4)以第一排名或第二排名(导师为第一排名)身份、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申报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以第一排名或第二排名(导师为第一排名)身份、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6)以第一排名、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1项。

以上研究成果的认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3、接受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不能按期结题,则该导师指导的下一届研究生不得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因不能按期结题而导师同意该生放弃结题,则该导师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三年内不得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9日

          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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