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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据《西安工程大学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西工程大研字【2020】4号)、《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工程大研字【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上半年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学位工作安排

2021年上半年学位工作环节流程如下: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前相似性检测—学位论文评阅(培养单位)—学位论文抽审(学校)—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后相似性检测—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位。

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从2021届毕业研究生开始,学位工作有两项变化,一是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前检测答辩后两次相似性检测二是全面实行学位论文校院两级盲审,学校在各学院学位论文送审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定向抽检和随机抽检。

学校抽检论文的研究生必须在校院两级评审意见均合格的条件下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各环节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见附表《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一览表》

《西安工程大学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及其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和《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科研工作基本要求》等文件参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xpu.edu.cn/bfsy/xwgz/xwsy.htm)

《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本》参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xpu.edu.cn/info/1057/3745.htm)

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安排各环节工作,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

1)各培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一览表》的时间节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好相关工作,并将通知精神逐一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

(2)按照学校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的要求和本单位的论文评阅实施细则进行送审评阅,即学位论文评阅人原则上为2位,均应为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人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同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给出明确意见,原则上2位专家均同意答辩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学校将从各培养单位评阅合格(2位专家均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中随机和定向抽检,被抽检论文再送审2位校外专家,当 2 位专家均给出论文“合格”意见,该论文认定为“合格”论文,方可申请答辩。

(3)研究生秘书须按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单位研究生的相关申请,并准确填报、提交相关信息。按要求整理、上报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材料,并进行严格把关。

2、导师加强指导,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

(1)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审查论文撰写格式的规范性、保证论文的学术水平严格按照学校学位工作各环节节点时间安排,把控学生工作节奏,保证学生按质按时完成学位论文。

(2)导师须按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相关申请,并如实填写意见

3、研究生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撰写,保证论文质量

1)研究生应及时与导师进行沟通,认真撰写论文,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并在导师指导下不断修改完善论文。

2)所有学位申请者须按时间要求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申请流程,同时在系统中完成科研成果以及学位信息填写及上报。

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共同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工作动态。

学位科联系人:高怡安 张娟

联系电话:62779205

电子信箱:xwk@xpu.edu.cn

附件: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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