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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学位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保证受疫情影响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要求,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位工作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中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工作质量管理各方职责》(附件1)履行相关职责,确保2020年上半年学位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位工作的具体安排

今年上半年学位工作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学位各环节按《2020年上半年学位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2)进行。

第二批需要补充实验数据的学位论文,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研究生线下返校后3周内提交论文,其他各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第一批第二次(2020年4月11日)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建议按照新修订的《西安工程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附件3)进行格式完善。今年所有授位的研究生提交至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图书馆学位论文系统的终版论文须采用新修订撰写规范。

通知正文及附件内容见PDF附件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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