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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级研究生:

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生导师非常关键。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之规定,为了更好地做好2019年师生互选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9年8月26日—9月10日):师生互选。9月10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将师生互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2、第二阶段(2019年9月10日—9月30日):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提交。

二、师生互选程序

1、学院负责导师当年招生资格审查和数量的确定

各学院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培养条件,结合导师学术研究需要和科研经费情况,审查研究生导师今年能否招生及研究生的招生数量。导师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格地进行选择,以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1)要求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在研科研经费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①指导工科类专业研究生,课题经费不得少于1万元/生;

②指导管理类、理科类专业研究生,课题经费不得少于5000元/生;

③指导艺术类、文科类专业研究生,课题经费不得少于3000元/生;

导师填写《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表一)申请指导的硕士生名额并说明申请理由。无科研经费保证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得招收研究生。经费考核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在研项目及经费额度。跨年度的项目每笔到款只能申报一次。

(2)研究生导师招收研究生数量的具体规定

①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5人,指导研究生的在校总人数不得超过15人。

②首次以第一导师或独立指导研究生的导师,每名导师每届指导硕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③目前还有未毕业生的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应严格控制,指导研究生的在校生总数不得超过6人。

④新遴选导师当年不能单独指导研究生,只能做副导师。已遴选为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校外人员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且必须配备校内导师。

(3)优先支持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973、863项目;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的教师指导研究生。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规定,制订本学院师生互选的实施细则,确定本单位能招收2019级研究生的导师名单及所招收研究生数量,填写《预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及其研究生预招数量汇总表》(附表二),并在入学教育阶段向学生公布,同时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师生互选管理中进行导师招生人数设置,最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2、学生选择导师并填写申请

由研究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表三),每名学生可志愿初选1-3名指导教师。推免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时,只填写2018年9月份已选定的导师以备案,不再互选。

为了方便师生互相认识,熟悉,了解导师情况,入学教育阶段各学院分学科召开导师介绍会,导师向新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研究进展和学术成果等。

3、导师根据学生志愿选择学生

(1)导师根据硕士生情况并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研究生,在《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上签字后师生互选生效。指导教师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

(2)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研究生,由所在学院负责,协同学科负责与研究生协调,选定导师。

三、师生互选结果

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秘书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附表四),并将互选结果,连同学院《预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及其研究生预招数量汇总表》(附表二)于互选结束后9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

1、师生互选结果确定后,研究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并及时按照制定好的培养计划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个人培养计划输入,打印“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学院院长、导师签字盖章。留存学院备查。系统进入地址:http://202.200.206.116/Gmis5/(S(hsboggwkkpx3qiezacsibswg))/home/loginport。或进入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首页右下快速通道点击“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是研究生学号,进入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2、学分要求:

研究生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修够相应学分。不同专业类别学分具体如下:

(1)学术型硕士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

(2)工程硕士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5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

(3)艺术硕士

①戏剧领域、戏曲领域、艺术设计领域、美术领域学分要求: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②广播电视领域学分要求: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

(4)新闻与传播硕士

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学位课18学分,专业选修课8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

附表一: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表二:预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及其研究生预招数量汇总表

附表三: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

附表四: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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