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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在校研究生: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各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将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更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题目变更要求及程序

1.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学位论文题目。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开题报告一致。在不涉及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改变的情况下,学位论文题目可做细微调整。如遇到研究条件不足、研究方法不合理等特殊情况时可进行学位论文题目变更。

2.研究生在学期间,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只能变更一次。

3.学位论文题目如需更改,则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导师同意签字后,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结论为:

A同意更改论文题目,不需重新开题,其他培养环节不变;

B同意更改论文题目,需重新开题,其他培养环节顺延;

C不同意更改论文题目。

二、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结果处理

1.审议结论为“同意更改论文题目,不需重新开题,其他培养环节不变”和“同意更改论文题目,需重新开题,其他培养环节顺延”的,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变更,同时报研究生院进行备案。该研究生的《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存档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中。

如结论为“同意更改论文题目,需重新开题,其他培养环节顺延”,学院按照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程序,组织专家组对该生进行重新开题,其他培养环节顺延。

2.审议结论为“不同意更改论文题目”,则必需按原题目进行研究。

3.如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自行更改学位论文题目的研究生则不能进入后续的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请指导教师结合本学科学位基本要求、研究方向等慎重考虑,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教授委员会认真负责、充分论证,以保证开题的严肃性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顺利开展。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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