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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2021级研究生: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西工程大研字〔2019〕16号)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2023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中期检查通过的34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方式

1.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包括结题答辩验收及成果验收。

2.结题答辩验收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进行评审,并对结题答辩及材料进行审核评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

3.研究成果验收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统一进行审核。

三、提交结题材料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并提供项目成果支撑材料(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等)。每个项目材料用信封袋独立装袋,在封面标注姓名、学号、学院、项目编号,并将材料统一提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结题答辩审核通过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结题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四、结题结果

结题结果验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题答辩合格,且研究成果符合《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要求》(见附件4)验收,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时至少应满足成果要求中的1项,则认为结题结果验收合格,其余情况为不合格。结题验收合格项目继续划拨第三批资助经费,不合格项目停止资助。

五、其他事项

1.对于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题”或“放弃结题”。

2.申请“延期结题”的,填写《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说明情况,最长可延期半年,导师签字同意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3.申请“放弃结题”的项目,填写《创新基金项目放弃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说明情况,导师签字同意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依据专家审核结果,视研究情况追缴资助经费,且其导师指导的下一级研究生不得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郭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1369218。

附件1:2023年度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一览表

附件2: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3: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验收要求

附件5: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放弃)结题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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