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30902号)(附件2),近期将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原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我校2017-2018年间新增的15个学位授权点(包括授权审核新增及调整的硕士点,学位点对应牵头学院及配合学院名称详见附件3)均需在本年度完成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各学位授权点将在“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完成各项核验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现将自我核验相关材料提交安排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各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明确本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联络人,填写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联络人信息表(附件4)。
2.各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对照参考《学位授权点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填写《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核查表》(参见附件5。此表仅供参考,具体核验内容及要求以正式工作方案与开放的填报系统为准),梳理学位授权点情况,明确已达标、基本达标、严重缺陷的指标,并形成核查总结。
二、提交时间
1.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联络人信息表于2023年10月12日(周四)下午17:00前报至学科评估科。
2.《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核查表》、核查总结于2023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科评估科邮箱(xkpg142@163.com)。
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正式核验阶段的工作安排,待后续上级部门具体通知。
请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准备材料数据,确保核验质量。
联系人:杨敏哲
电话:029-81369220。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