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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0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院审查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推荐“基于内部治理视角:硕士授权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建构的探索与实践”等8项成果为我校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见附件)。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研究生院学位科反映。地址:临潼校区教学22-8楼143办公室,联系电话:62779205。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






  • 附件【附件.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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