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及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在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保障研究生教学及科研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科研及新生入学教育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一)开课时间
研究生返校时间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定。2021级研究生于9月1日(周三)正式开课。
(二)具体工作安排
1.8月24日之前,各培养单位根据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书,做好师资、课程、教室等教学资源的准备与调配,认真落实研究生教学任务,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排课工作,避免出现研究生课程时间冲突或课程漏排等现象,核实确定好本单位新学期研究生课程表。
2.8月29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研究生任课教师查看新学期课表,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3.8月29日前,各培养单位通知2021级研究生完成报到注册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新学期注册,查看新学期课程表,按照课程表的安排自行购买教材,熟悉上课地点,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4.各培养单位提前通知2019级、2020级需要重修有关课程的研究生在9月1日前办理相关重修手续,各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之后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重修课程。
5.各培养单位通知上学期研究生任课教师在开学前完成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工作,开学第一周及时将课程考核资料收齐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归档备查。
6.9月1日起(第一周周三),全体2021级研究生正式开课,各培养单位按照新学期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
7.9月30日之前,各培养单位组织2021级研究生完成师生互选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等相关工作。
(三)其他说明
1.加强教学检查,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安排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副书记,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等人员,成立专门的研究生教学质量督导组,加强对研究生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并将检查情况及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也将安排教学督导专家及工作人员随机听课,对于授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提醒、督促,对无故不按时开课或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任课教师按相关规定处理。
2.根据学校整体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以线下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对于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暂不能报到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要做好预案,要求任课教师对这些研究生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采取在线同步教学或课后集中辅导,保证教学进度。
二、新生入学教育安排
1.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是新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第一课,是加强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2021级研究生新生教育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教育时间:8月30日-10月15日;分散教育的时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2.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各培养单位要重点介绍院史院情、学科学位点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生奖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就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教学培养管理规定、教学科研和学术创新、学籍管理制度、毕业和学位授予等具体要求进行重点讲解;各单位须组织新生认真学习《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手册》。
3.组织研究生新生与导师见面会。8月30日—8月31日,各单位要专门安排导师和导师组与本学位点研究生新生的见面会,根据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要求,向研究生介绍专业具体要求和学习研究方法;有实验教学和科研要求的还可组织安排新生参观实验室等。
4.研究生思想政治入学教育主要内容。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期间,各培养单位要着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校规校级学习教育、法治教育、爱校荣校教育、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专业教育、疫情防控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熟悉学校,了解专业,适应学习生活,明确学习目标,做好学习规划,为今后的学习生涯和未来的个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入学教育参考目录见附件1)
各学院在9月10日前(星期五 )须将研究生入学教育相关安排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工部学生科办公室。入学教育的工作总结、新闻报道链接及截图、精选的5张活动照片(照片请做简要说明),每项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并做好宣传。
三、研究生科研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加强研究生科研指导工作。导师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职责,与所指导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关注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和科研,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各学科专业和科研工作特点,对每个研究生制定详细的科研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课题组面对面研讨会,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进度进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科学有效的指导。
2.做好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准备。各培养单位要求2019级研究生应根据开题报告的工作进度安排,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学位论文写作,并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3.做好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准备。各培养单位要求2020级研究生应根据选题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做好开题前的准备工作,并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4.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下半年将派驻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赴柯桥及其他相关企业进行联合培养工作,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做好研究生的选派及培养管理工作。
四、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
下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主要涉及2021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为确保学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及时将时间节点及有关要求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
1.学位申请流程: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前相似性检测—学位论文评阅(培养单位)—学位论文抽审(学校)—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后相似性检测—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位。所有学位申请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预答辩、相似性检测、盲审、答辩资格审核、学位信息上报等流程。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务必按按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详见附件2,相关表格及资料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2.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及时与导师进行沟通,认真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导师积极通过线下或网络平台远程方式指导研究生完善学位论文,指导研究生的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各培养单位督促检查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并提前做好组织论文预答辩、送审、答辩等准备工作。
3.中高风险地区研究生可申请视频预答辩及答辩:根据学校《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的通知》(西工程大疾控组发【2021】15号)文件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等不符合返校疫情防控条件的研究生,本人于预答辩或答辩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研工部审核、学位办备案后,可进行远程视频预答辩和答辩,并要求留存预答辩和答辩视频,线下签字手续由导师指定人员代为办理。
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后续工作如有变动,研究生院将及时调整并通过官网、工作群等途径及时发布,请关注工作动态。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