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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的通知》(西工程大疫控组发〔2020〕71号)的工作安排,在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保障研究生教学及科研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一)开课时间

9月2日(周三)2018级、2019级全体研究生返校报到,9月3日正式开学;9月14日、15日(周一、周二)2020级全体新生报到,9月21日(周一)正式开课。

(二)具体工作安排

1.2018级及2019级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1)8月29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对2020年春季学期因疫情影响未正常完成的部分艺术类、实验类、实践类研究生专业课程,以及第三学期本身需要进行课程教学的部分研究生专业课程,严格按照原教学计划完成相关课程的教学安排,并将教学安排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2)9月2日之前,各培养单位通知2018级和2019级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新学期注册。

(3)9月3日起,2018级和2019级研究生按照各培养单位有关课程的教学安排,按时进行课程学习并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及时完成课程考核。

(4)9月4日之前,2018级、2019级需要重修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的研究生,必须填写重修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提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之后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重修课程。

(5)9月11日之前,研究生院将安排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结课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要及时通知2018级重修研究生和全体2019级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

2.2020级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1)8月29日之前,各培养单位根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书,做好师资、课程、教室等教学资源的准备与调配,认真落实研究生教学任务,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排课工作,避免出现研究生课程时间冲突或课程漏排等现象,核实确定好本单位新学期研究生课程表。

(2)8月30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研究生任课教师查看新学期课表,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3)9月14—15日,各培养单位通知2020级研究生完成报到注册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新学期注册,查看新学期课程表,按照课程表的安排自行购买教材,熟悉上课地点,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4)9月16日—9月20日,各培养单位完成2020级新生入学教育,师生见面会。

(5)9月21日起(第四周周一),全体2020级研究生正式开课,各培养单位按照新学期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

(6)10月15日之前,各培养单位组织2020级研究生完成师生互选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等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加强教学检查。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安排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副书记,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人员,成立专门的研究生教学质量督导组,加强对研究生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并将检查情况及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也将安排教学督导专家及工作人员随机听课,对于授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提醒、督促,对无故不按时开课或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任课教师按相关规定处理。

2.根据学校整体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暂时以线下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学校会根据疫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各培养单位应要求任课教师提前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及设备调试工作,可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总结前期在线教学的经验,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

二、研究生科研与学位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加强研究生科研指导工作。导师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职责,与所指导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关注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和科研,充分利用“科研学习微信群”进行沟通交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各学科专业和科研工作特点,对每个研究生制定详细的科研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课题组面对面研讨会,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进度进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科学有效的指导。研究生若有外出科研需求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由导师审核,学院备案后,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批,但仅限于研究生去中低风险地区进行相关科研工作。

2.做好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准备。各培养单位要求2018级研究生应根据开题报告的工作进度安排,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学位论文写作,返校后尽快投入科研工作,科学有效的补足补齐相关资料及实验数据等,并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3.做好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准备。各培养单位要求2019级研究生应根据选题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并进行开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4.做好2020年第二批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1)今年上半年学位工作因疫情的影响,将学位申请程序做了微调,即学位论文预答辩调整到盲审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今年下半年学位申请程序恢复正常,即预答辩、相似性检测、盲审、学位资格审核、答辩。

(2)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集中精力做好学位论文的撰写、修改工作,导师积极通过网络平台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善工作,与学生的交流指导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各培养单位应督促检查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并做好论文预答辩、送审、答辩等准备工作。

(3)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如预答辩申请、相似性检测、盲审、学位资格审核、答辩申请及学位信息上报等,仍采用线上及线下同时进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务必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详见附件,相关表格及文件资料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以上工作安排将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进行动态调整。请各培养单位及时关注学校的最新通知,由院长统一领导,副院长具体负责,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相互协同,与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和科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2020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一览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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