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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申报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点击量: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取得高水平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工程大研字〔2019〕16号)(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2018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并已经完成全部学位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较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创新基金申请项目及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与申请者所在学科及研究方向一致,与申请者的学位论文选题相关;

3.存在2018年度创新基金项目未按期结题或者2019年度创新基金项目放弃情况的研究生,其导师指导的2018级研究生不得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4.研究生学费未缴清者,或者学习期间在学术诚信道德方面有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三、项目资助类别及经费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类别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重点项目资助8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6000元/项,经费分三次拨款(立项批准后下拨首批经费为50%,中期检查验收合格后划拨第二批经费为20%,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第三批经费为30%)。

申报程序

1.分配拟资助名额:2020年度拟资助创新基金项目42项左右(根据水平,宁缺毋滥),根据近三年来各学院2015级、2016级、2017级研究生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比例及各学院2018级在校生人数情况,并结合各学院2019年度创新基金结题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2.学生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于12月20日前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学院制定本学院创新基金项目评审细则,成立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者进行立项答辩评审并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见附件3)。各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科学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本学院拟资助名单(排序),并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将拟资助人员的有关材料《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学院签署完意见后)纸质版一式三份、《各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拟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以及相应申请材料于12月27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xpu.edu.cn。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学校审核立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额度,确定拟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须填报《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目标责任书》(详见后期通知),并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联系人:郭绒、王成  

联系电话:62779218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

附件4:《2020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拟资助名单汇总表》

附件5:《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要求》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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