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根据我校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现将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联合培养的项目名称及具体情况见附表2《2018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需求表》。
二、2018年我校共推荐5名研究生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期限为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
三、有意向的研究生须取得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意,及项目负责教师的认可,才能申报并提交《联合培养申请表》(见附表1),经过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前往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联合培养。申请表请于7月17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主楼1007房间)。
四、有关说明
1.联合培养期间,研究生必须服从校内指导教师及联合培养项目负责教师的共同指导。
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宁波市纺织服装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金项目,负责解决研究生在基地完成培养环节所需住宿、学习和科研(如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等)等问题,保障研究生能够顺利完成生活、学习和科研工作。
3.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食宿等费用执行基地有关规定。基地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课题情况予以适当补贴。基地可根据本单位情况提供“三助”岗位,并予以适当报酬。
4.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应遵守教育部、双方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实验室管理、安全等有关规定。
附表1:联合培养申请表
附表2:2018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需求表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