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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毕业研究生中开展评选、表彰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读全日制2017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1、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2、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人数按比例计算表彰人数(小数点不足1人自动进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选标准参加《研究生手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制定标准。

2、拖欠学校学费(住宿费)、2017年6月前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得参与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广为宣传,把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过程作为对毕业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一环。

2、初评上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审核公示:初选名单经研究生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上报学校审批、发文并予以表彰。

(二)评选注意事项

1、在评选工作中各评选单位一定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注意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宁缺毋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前按附件要求将初评结果(电子版名单)报研究生部学生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经学校审定后,将颁发《西安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

附件: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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