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将于近期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陕学会[2019]11号)予以转发,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
2、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9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科,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一项成果申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附件:《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陕学会[2019]11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62779205
地址:临潼校区22-8#楼北侧一楼143室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