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党政办《关于我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具体情况,研究生2019年清明节放假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周五、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
二、根据研究生教学要求,2019年4月5日(周五)所停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需要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并在研究生院培养科登记。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任课教师及所有研究生,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上课。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