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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2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陕教位办(20172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0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故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基地建设,实施规范管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老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精神、落实工作。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前报送研究生部培养学位科。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1或附件2)一式5份。

     2.《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样本)》(见附件3)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

     3.《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2份。

    提交材料同时请报送电子版材料。相关文件与表格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

     二、材料真实性要求

    建设示范工作站是落实我省《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部署我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省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认识申报建立示范工作站的重要性,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和严谨性,一旦发现任何不实行为,直接取消示范工作站申报资格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附件1:高校与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高校与高校申报表.doc 

      附件3:合作协议模版.doc

      附件4:汇总表.doc

 

 

                      研究生部

                                              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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