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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若干规定》(工程大研字〔2008〕16号)、《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有关规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及《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新学制下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相应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预答辩及答辩等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新学制下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相应调整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8年开始,每年开展两次授位工作,分别在6月份和12月份。具体工作包括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预答辩、答辩、学位授予审核、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授予仪式等。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各学院于2018年3月10日之前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审核申请学位者所修学分是否达到授位要求,学位英语是否通过,小论文是否发表等。

(二)学位论文检测与盲审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即在职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全部实行双盲审。

1、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送检流程安排

①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首先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书》(附件1),根据《学位论文送检电子版提交要求》(附件2)准备学位论文送检电子稿,并按各学院时间要求提交给研究生秘书。

②各学院汇总填写《各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送检汇总表》(附件3),并根据《学位论文送检电子版提交要求》审核送检材料,无误后按时上报给研究生院学位科。

③研究生院会齐各学院学位论文后统一送检。

(2)送检论文提交时间节点

各学院第一批申请学位(拟于2018年6月授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稿提交时间截止2018年3月15日前;第二批申请学位(拟于2018年12月授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稿提交时间截止2018年9月10日前。

(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要求为

①第一次检测,全文文字复制比≤15%者,由导师负责审查,研究生继续修改完善,学校进行外送盲审工作;

②第一次检测,45%>全文文字复制比>15%者,由研究生认真修改,修改时间至少在一周以上,修改好后由导师负责审查,签字后再进行第二次检测工作。第二次检测仍为:45%>全文文字复制比>15%者,延期到本年度下一批次申请学位时再检测;

③第一次检测,60%>全文文字复制比≥45%者,延期到本年度下一批次申请学位时再检测;

④第一次检测,全文文字复制比≥60%者,延期到下一年度申请学位时再检测;

⑤检测时,如果出现全文文字复制比≤3%;或者论文字数不符合总体要求;或者故意将文字格式转化为图片格式等现象,将由相关专家进行书面审核比对,再作是否合格的结论。

2、学位论文盲审

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校院两级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将由学院或研究生院集中外送双盲评审。

(1)盲审论文提交要求

①学位论文盲审稿必须经过导师审查同意,并将经导师签字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通知单”与纸质版盲审论文一并提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②各学院汇总审核,无误后按要求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学位科。

(2)盲审论文提交时间节点

各学院第一批学位论文盲审稿提交时间截止2018年3月25日前(拟于2018年6月份授予学位者);第二批学位论文盲审稿提交时间截止2018年9月20日前(拟于2018年12月份授予学位者)。

(3)注意事项

①盲审未通过者,按规定时间修改,规定期限满后再次盲审。盲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原则上不接受复议。两次盲审未通过者取消当年授学位资格。通过双盲评审的论文才能进入预答辩环节。

②鉴于往届出现过少数学生纯粹为了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而将论文改成不完整的阴阳版本或其他文件格式,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再用另外的版本论文送审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现象,本次提交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电子稿必须与送盲审的纸质版稿件一致。因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比对,凡发现有此问题者,将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并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三)在学期间科研工作的要求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的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国家正式期刊(有国家正式期刊号)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具体是:

1、第一作者为硕士研究生、作者单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术期刊为一般期刊即可;

2、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西安工程大学,则学术期刊必须为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图书馆公布的信息为准)。

科研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详见《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解释说明》(附件4)

第一批申请学位(拟于2018年6月授位)的研究生必须在2018年6月1日之前提交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批申请学位(拟于2018年12月授位)的研究生必须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提交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四)论文预答辩

为保证学位论文答辩质量,毕业研究生必须按《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预答辩。研究生院安排督导专家参加预答辩环节,各学院确定预答辩时间及地点,并上报研究生院后开展预答辩工作。

(五)论文答辩

1、第一批申请学位(拟于2018年6月授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前。6月4日之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将有关学位信息报研究生院学位科,未在此时间前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其学位答辩顺延至12月。

2、第二批申请学位(拟于2018年12月授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前。12月4日之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将有关学位信息报研究生院,未在此时间前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其学位答辩顺延至下一年。

(六)答辩材料归档要求

答辩结束后,毕业研究生必须根据《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归档要求》(附件5)按时将有关学位方面的材料归档,未按要求及时归档答辩材料的毕业生不能按时授予学位。

同时,毕业研究生在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附件6)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同时在撰写学位论文摘要(单行册)时严格按照《关于学位论文摘要(单行册)的有关规范》(附件7)要求撰写。

有关学位申请的所有文件、通知以及表格均可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相关下载”中下载。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书

附件2:学位论文送检电子版提交要求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送检汇总表

附件4:关于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解释说明

附件5: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归档要求

附件6: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15年版)

附件7:关于学位论文摘要(单行册)的有关规范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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