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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整体工作安排,2017届毕业研究生将于4月20日、21日办理离校手续。为确保各项毕业离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教育工作,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从全程育人、全环节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本着“上好学校最后一课”的态度,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毕业研究生教育工作,真抓实干,力求实效。

二、加强毕业研究生爱校教育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毕业研究生开展师生联谊会、毕业研究生座谈会、毕业集体合影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毕业纪念活动,教育毕业研究生珍惜师生之情、同学之谊,感激社会的关爱、母校的培养、导师的栽培、同学的帮助,引导毕业研究生保持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继承和发扬母校毕业研究生的优良传统。

三、做好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规定》,认真做好有关评选、表彰工作。

四、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朋辈示范作用

优秀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了丰富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深刻感悟,对在学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朋辈示范作用。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优秀毕业研究生的事迹总结、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和深入的主题活动、事迹报告、座谈会等形势,弘扬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事迹,引领研究生学风建设。

五、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和学位授予仪式工作

根据学校有关安排和统一部署,做好毕业研究生返校组织工作、离校教育工作,组织参加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合影留念等工作。特别是针对毕业生离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化解矛盾,避免纠纷。

六、加强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教育

根据学校规定,引导广大毕业研究生自觉遵守毕业文明离校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要求,增强诚信意识,爱护公共财物,不做有损于研究生形象的事。做到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防诈骗、防传销等,保障毕业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班级干部以及党支部、班集体等研究生组织在文明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

七、积极做好就业政策宣讲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就业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学校2017年有关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做好就业政策宣讲,确保研究生了解和掌握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程序要求、材料要求,提高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由于研究生毕业派遣工作受省教育厅主管单位时间安排影响制约较大,请各单位提醒研究生,严格遵守研究生部就业工作相关时间节点,切实依照要求开展就业工作,确保顺利毕业,顺利就业。

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82330367 办公地点:金花校区1-1008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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