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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假期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3月27日校党政办公室《关于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假日期间研究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日)、3日(星期一),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重视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我校研究生安全和稳定工作。

三、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研究生特点,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诈骗、防事故等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严格研究生出游活动管理。清明节期间,严禁以学院名义或研究生班级等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春游。对于研究生个人自发参加的春游活动,学院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此外,要提醒外出的研究生不要单独出行,不要去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要遵守当地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要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要随时注意气候变化,特别是进入山区要注意雨水变化,不擅自偏离正常旅行线路,不进入通讯信号弱的区域;不接触陌生动物或植物。

五、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放假前要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教育研究生在假期期间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研究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坚决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由于临近毕业,部分毕业生答辩后聚会较多,因此要加强毕业生的文明教育、安全教育,严禁在宿舍饮酒、聚会。

七、严格节日期间研究生请销假制度和离校(返校)登记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和掌握研究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八、各单位于4月1日(星期六)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假期离校登记情况电子版交研究生部学生科(金花校区教学主楼1-1008室);4月5日上午11:00前将返校情况电子版交研究生部学生科。

登记表仍使用原有表格,不再重新制作。

联系电话:82330367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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